为保证我院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中医学院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新一届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申请时间:每年 3月 中旬
1、学士学位本人申请领取以及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
1)申请学士学位由本人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山西中医学院学士学位申请表》(表1、表2、一式两份),并准备本人1寸2张,2寸1张免冠照片(照片必须为本人毕业证数码照片,可向辅导员领取,其他照片使用无效),严格按填写说明由本人填写,并仔细核对,出现差错责任自负。填写完成后,学生要在《成人学士学位授予人员情况统计表》后签字。
2)申请人还需携带本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合格证原件、彩色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大小为14cm×9cm)以及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论文题目、关键词
2、毕业鉴定审核:由学生科负责审核申请人在校政治思想表现和期间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及处分,教学科负责提供申请学生有无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名单。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是否扎实,报分管院长签署意见。综合以上各项审核结果,做出是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
3、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及毕业理论考试成绩审核填报:由教学科负责审核填报,于6月1日前将学位课程成绩汇总表交学位办。
4、以上各级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山西中医学院学位办按照授位程序审核、整理、统计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形成审核报告,组织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就学位授予情况进行审议。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对批准授予学位的由学位办负责人办理编号、证书打印、签章与授予手续,完成学位授予工作。
教学科电话:0351-3179742 (新校区)0351-2272040(旧校区)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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